| 内容 |
区本级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给付 |
| 联系电话 |
0546-8203506 |
| 办理地址 |
新区3号办公楼一楼101室 |
| 相关法律法规 |
《社会保险法》(2010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)第八条: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,负责社会保险登记、个人权益记录、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。第十六条: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,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的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,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。 |
| 许可条件 |
东营区企业离退休人员 |
| 申请资料 |
无 |
| 办理程序 |
编制发放明细表-复审-股室负责人签字-分管领导签字-主管领导签字-交中心基金财务 |
| 办理部门 |
东营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社会化服务股 |
| 办理时间 |
上午8:30-12:00 下午1:30-5:30(5月1日至10月1日为2:00-6:00) |
| 办理时限 |
每月20日前准时足额发放到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