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区城管发〔2017〕128号
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
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
自查报告
党的十八大以来,我局按照区委、区纪委的要求,强化纪律规矩意识,始终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有关要求,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,提高服务质量和效能,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。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:
一、领导干部带头落实情况
一是加强组织领导。局党组始终高度重视作风建设,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坚持常抓不懈,实现了作风建设的常态化。结合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,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《廉洁自律准则》《纪律处分条例》等内容,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,深入查摆和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。加强制度建设,严格执行《规范化管理工作制度汇编》等制度,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、机关日常工作纪律等提出了具体的要求,有效改进服务质量、工作效率和作风建设。
二是坚持领导带头。局领导干部坚持从自身做起,严以律己,从严要求,以自身行动带动作风转变。坚持学做结合,深入一线,到工地、到帮扶企业、到帮扶村进行现场调研,详细掌握基层情况,积极为企业、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。今年,我局工作任务繁重,领导干部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实行了“白加黑”、“五加二”工作方式,加班加点、攻坚克难,发挥优良作风,促进了日常业务工作和重点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。认真开展精准扶贫工作,各领导干部深入到帮扶对象家中,了解联系户困难,为帮助贫困户脱贫想办法、谋思路,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,增进了与群众的感情。严格自我约束,认真执行办公用房、公务用车、外出报备等相关制度,没有发生违规违纪,为广大职工树立了榜样。
二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情况
一是严肃财经纪律。合理编制部门综合预算,准确核算机关运行经费,按照先有预算、后有支出的原则,严把预算执行关,提高预算执行准确率,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,保障了财务管理规范运行,不存在“小金库”,无违规支出。
二是厉行勤俭节约。认真贯彻落实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和省市区系列配套制度。严格公务接待、因公出国(境)管理、会议活动管理。持续强化公务接待管理,严格执行区里出台的相关规定,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不予接待,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。持续强化公务出差管理,严格履行审批手续,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,严禁无实质内容、无明确目的差旅活动。截止目前,在公务接待、因公出国、公务出差等方面未发生违纪行为。
三是严格落实公车改革相关政策。按照一车一档、一车一表的要求顺利完成车辆移交工作,做到了车况正常、手续完备、程序规范。车改后,进一步加强对车辆使用的管理,对保留的车辆和公务用车平台派车加大管理力度,建立了台账、审批制度,保证车辆安全,杜绝和防止了违规用车行为发生。同时,严格按程序、按标准规范了交通补贴发放。
三、加强监督检查和解决干部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情况
一是加强教育警示。在日常工作中,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、市委实施意见、区委实施细则等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学习,班子会、中层干部会议、各事业单位工作部署会议上常提醒、常教育、早防范,时刻警示干部职工严守底线,杜绝违纪违规行为。同时,针对重点岗位、重要时间节点、重大活动等,通过学习文件、廉政谈话等形式及时提醒,防微杜渐。
二是强化监督检查。注重发挥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,认真开展党务、政务公开,广泛征求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。目前,我局干部职工未发生吃拿卡要、违规收费、收受红包等问题,不存在使用公款支付或垫付个人应缴物业费情况,不存在公款存放中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等问题。
今年以来,我局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,但与区委、区纪委的要求还有差距,工作中还有不足。下一步,我局将按照区委、区纪委的要求,始终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有关规定作为第一要务,坚持常抓不懈,深入推进作风建设,为全区城市管理事业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环境。
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
2017年5月24日
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17年5月24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