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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
索引号: 1120-10_A/2017-1222003 公开目录: 计划总结 发布日期: 2017年12月22日
主题词: 发布机构: 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文    号:
 

 

 

 

 

东区城管发〔2017〕132号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签发人:周曙光

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
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

为全面落实《东营区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》,切实解决环境污染问题,结合我局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治理目标
全面落实中央、省、市、区一系列环境保护决策部署,按照我局职权范围,全面排查整治环境风险隐患,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,最大限度遏制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发生,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。
二、整治内容
(一)餐饮油烟治理
1.加大油烟治理的宣传力度,组织本辖区内的油烟污染治理集中行动;联合各职能部门,强化联合执法。(责任单位:水气治理办公室、执法大队)
2.彻底排查辖区内宾馆、饭店、食堂等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烟气排放管道情况,建立台账,督促各餐饮业户进行油烟改造,限期整改,逾期不整改的依法进行处理。(责任单位:执法大队)
3.全面禁止露天烧烤,取缔室外炉具,加快室内烧烤炉具和环保净化设施改造进度,对露天烧烤或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,依法处理,限期整改。(责任单位:执法大队)
(二)噪声污染治理
1.建立停车场(点)排查、整治台帐。(责任单位:局公共事业管理股)。
2.全面排查居民小区周边停车场(点),依法取缔违规设置的各类停车场(点)。严格落实停车场噪声管理规定,制定规范化管理措施,最大限度减少噪声污染。(责任单位:局公共事业管理股、执法大队)。
(三)扬尘污染治理
1.督导所有市政施工工地、园林绿化工地落实围挡、喷淋、降尘等措施,加大道路保洁力度,推行机械化湿式保洁模式,扩大湿式保洁和洒水作业范围,中心城区作业范围达到100%。(责任单位:园林局、市政处、环卫处)
2.加快东营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进度,规范建筑垃圾集中存放。(责任单位:规划中队)
3.严厉查处各类车辆带泥上路、散流物遗撒等违规行为,全面排查带泥上路路口,建立好治理台帐,全面督察各施工工地土方的运输,严格要求各施工企业使用市散流办审批的有资格的运输企业。(责任单位:执法大队、园林局、市政处)
4.督察并严格要求各施工企业办理建筑垃圾(渣土)核准证,建立好工作台帐。(责任单位:局市容市貌管理股)
(四)河流水质提升应急工程
1.排查我局管辖范围内的黑臭水体,调查并统计各排污口。(责任单位:市政处)
2. 加快实施东营河、老广蒲沟、新广蒲河、五干排等河流清淤工程,制定实施方案。(责任单位:市政处)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提高思想认识。环境治理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健康,事关城市安全运行,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,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,切实把各项环境治理工作抓实、抓细、抓好。
(二)严肃工作纪律。环境整治期间,各部门、单位要服从指挥、听从安排,要坚守岗位、各司其职,对工作不力、严重失职或因处置不当、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,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。
(三)定人定岗定责。局属相关部门中队股室确定一名联系人,报水气治理办公室。

 

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年5月26日

 

 

 

 

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办公室    2017年5月26日印发